法律是社會道德的底線,是解決最基本、最表面的問題,不解決文化的根本問題,文化的問題只能由文化的覺悟解決。一個民族的文化屬性就是這個民族的主,主宰著這個民族的文明、榮辱、興衰。一個民族最強調道德的時候,正是這個民族道德最淪喪的時候。
法律治標,文化治本。法律對於滋生法律的文化土壤無能為力,對於越過法律潛入文化土壤地帶從事更大損害、更大掠奪的行為無能為力,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是最軟弱、最無奈的強大。法律的神聖是緣於道德文明的崩潰,關註弱勢,激勵強者構築更高的道德平台和获得更大的綜合效應,需要相應的社會文化。
我們觀想一個由人民政府制定了一個允許人民富起來的政策,如果這個允許人民致富的政策是這個政府對人民的恩賜,那麼所有因為這個政策掙了錢的納稅人無疑應該對這個政府感恩戴德。如果這個允許人民致富的政策是這個政府本該如此作為的天職,那麼所有因為這個政策掙了錢的納稅人就無須對這個政府感恩戴德,而是滿意。如果用納稅人的錢幫助弱勢群體,納稅人的榮譽、價值怎麼體現?弱勢群體應該對誰表示感謝?這個恩德應該記在誰的賬上?納稅人是應該感恩戴德,還是應該享有榮譽?納稅人有沒有可能在解決了自身的生存之後再去追求更高的生命價值?
計划經濟的弊端在於社會為弱勢文化提供了生存、繁衍的溫床,解決這個問題主要依靠政治理想的教育。市場經濟的弊端在於產生貧富兩极分化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矛盾,解決這個問題主要依靠社會利益調節機制。計划經濟制度,政治是人的最高價值,获取社會財富和社會地位的惟一通道是首先得到權力。市場經濟制度,經濟是人的最高價值,获取社會財富和社會地位的通道多種多樣。获取平等的社會值,就必須付出惰性的代價;获取活力的社會值,就必須付出等級的代價。這是由人的自然屬性決定的,這就是天道,就是客觀規律,而社會利益調節機制的制定則有賴於強勢群體的道德價值指標和對社會穩定的天然需要。
某某某殺了一個與他無怨無仇的人,葬送了這個行業惟一能與洋貨抗衡的民族品牌,這不叫扶貧,這是殺富濟貧。他把“扶貧”作為一面旗幟高高揚起,用那麼多人的勞動、汗水、眼淚甚至鮮血把這面旗幟染得更紅。
假如沒有某某某這樣一個幕後人物,王廟村能有今天嗎?然而有了這樣一個幕後人物,王廟村就真能得救嗎?它的本質仍然是在不是人呆的地方干不是人干的活兒,拼的就是“不是人”。這種以農舍和廉價勞動力為基礎的小農經濟生產方式具有先天发育不全的缺陷,根本談不上高端技術儲備和後續產品開发。如果以犧牲農民的基本生存權來換取競爭優勢,將把相當一部分適合這種生產方式的產業拖入絕境,無異於打家劫舍、開倉放糧,陷入小農經濟的低水平惡性競爭。
民無“主”,并非真的無主,而是沒有對客觀規律認識的“主”,只有依賴強者道德的“主”,即為“你要為我做主”,等待父母官的拯救。殺富可以濟貧,但本質是濟,不是得救。基督教讓他們靠上帝,佛教讓他們靠佛恩,傳統文化給了農民什麼?誰來給農民做主?農民的得救之道在哪里?
如果物的多少是成败的唯一评判标准,那么主的逻辑就是杀富济贫,或者说是零和博弈。除了偷拐抢骗别无他法。现代经济学的基础靠货币,而货币的本质其实是不信任。
@兰小洋 货币的价值是建立在信任体系的基础上的吧,只是背书的对象不同,个人,国家还是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