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今官职对照

中国古今官职对照

◎目录

1.概述

2.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3.中央行政机构

4.军事系统

5.行宪机构

6.地方行政

7.官职古今对照

8.勋赏爵位制度

9.古今部分官职对照


概述

现代官职从股级、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到国家领导人只有6个大等级12个小等级,而古代的等级从品级建立时就有9品18级(9品30阶)。做级别对比时,只好以几个区域品级对齐了。如巡抚对应省级、知府对应厅级、知县对应处级。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7、,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内阁【相当于国务院】: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这些宰相相当于政治局常委】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于中央的直属机构】。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央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大军区】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中纪委】,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省委书记】布政【省长】按察【政法委书记】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省军区司令】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地委】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市委书记】、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委书记】、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清朝官制(总表)文京内官 武京内官 武京外官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又称三公)【荣誉虚职,相当于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之类】; 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务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注1:顺治初年定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6人,即上三旗每旗2人。内大臣6人,散秩大臣无定员)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又称三孤);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又称太子三师)【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副职主席
  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 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又称太子三少)【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 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
  
  从二品:【部级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
  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副部级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副部级减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厅级加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大理 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 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厅级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中央党校校长
  文职外官:知府【市委书记】、土知府【自治市市委书记】、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厅级减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长】、太医院院使【301医院院长
  文职外官:同知【市委第一副书记】、土同知、直隶州 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副厅级加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直辖县书记】、土知州、盐运司 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副厅级减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 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县处级加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县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 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首都县副县长】、顺天府满洲教 授、训导、知县【县委书记】、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副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科级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副科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股级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副股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 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普通科员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官职古今对照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秦汉官僚的头衔相当简洁,大多不过一官而已。像“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样的头衔是很希罕的。但汉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的头衔叠床架屋,诸如“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北徐南兖青冀六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南徐州刺史竟陵□开国公”、“使持节特进侍中太尉公尚书令都督冀定沧瀛幽殷并肆云朔十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大)酋长大都督散骑常侍御史中尉领领左右驸马都尉南赵郡开国公”之类官僚结衔,看得人眼花缭乱。

就算魏晋以后的官儿比秦汉能干,兼治十数职毕竟勉为其难。其实这成堆的官衔各有不同性质,并不一定都对应着一份差事,许多不过用来增添荣耀、加重资望及赋予待遇而已。例如“侍中”、“散骑常侍”就是加号,加之者得以佩貂珥蝉,神气多了。“特进”也是加衔,由此朝会时班次就可以进至三公之下了。加“开府仪同三司”则可开设府署、辟召掾属,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礼仪。“骠骑大将军”并不是军职而是军阶,称“军阶”也只是因其名为武号而已,文官也常用“某某将军”标志位阶。散官“左光禄大夫”用于标志文官位阶,在北朝武职也能获得。此外上述头衔中还包括兼衔、爵号等等。这时官僚的业绩未必超迈秦汉,可资夸耀的官号却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了。

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职类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勋赏爵位制度

隋唐五代宋分别在前代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包括文武散官、勋、阶、品、位、爵、赐、号等在内的,具有一定内容、系统分明的勋赏爵位制度。勋赏爵位制度是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正式的职事官有一定的联系,又独立于正常官制之外。下面分别介绍其主要内容和作用。

文武散官唐代将其作为定班位眼饰和按资升迁的等级,“入仕者皆带散位,谓之本品”。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凡29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凡45阶。散官与职事官的品级不一定一致,职事官量才任使,散官则按资而叙。高散官任低职事称“行某官”,低散官仕高职事称“守某官”,散官与职事级相同称“兼某官”。散官也称阶官。宋代文散官与唐一样有29阶,武散官则改为31阶,仅作为官章服饰的等级,大凡“文武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绿”。

勋官是奖给文武官员的称号。唐制自上柱国至武骑尉凡12转,受勋者即称勋官。宋沿唐制为12转,但已经成为文武官员常加的勋号。

爵即爵位。唐爵有9等,有王、嗣王、郡王和公侯伯子男等。宋划分为12等,即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

食封分为食邑和食实封两种,一般与封爵相结合。唐代食邑自万户至三百户共分9等,宋代自万户至二百户共分14等。有食邑的在唐代“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只有“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在宋代则食邑完全是空的,只有食实封才享有封户所纳的赋税,因此,宋代实封只从千户到百户分为7等。

赐即奖给文武官员某种政治待遇。唐代没有明文规定,宋代以剑履上殿、诏书不名、赞拜不名、入朝不趋、紫金鱼袋、绯鱼袋等作为赐的6个等级。

号是加赐给文武官员的、旨在表示尊宠的封号。唐代以前没有明文规定,宋代以推忠、佐理、协谋等美称作为推崇功臣的名号,共分40等。

阶即文武官员升迁的秩序。唐代是散官级为阶,宋以职事官“寓禄秩,叙位著”作为资序。在品级之中也有上下阶之分。宋以官易阶,有文、武、内侍阶,其中又各有若干阶差。

位即班位,指朝参行立的顺序。唐代朝班是先按职位,后按爵位,爵位相同则以年龄来区分。宋代则有专门的合班之制,对每个官员的班序都有规定。班序与资品关系密切。宋代曾多次修改班序。班序又与叙迁有一定的联系。同品之内因班位的不同,也作为叙迁的一个等级,无形中扩大了等级层次。

品 即品级,是官吏的级别。有流内、流外各九品,品内分上下阶,故又称为品阶。

检校 在唐代是兼理的任命方法,宋代则改为荣誉职,自太师至水部员外郎分为19等。

宫观宋代授予休致官员的名誉职位,作为食俸禄的等级。宫观即岳庙祠祭之地,如中太一宫、玉清宫、集椿观、佑神观等,这些宫观各设使、提举、提点等职以分高下。

封君是皇室女宗室和文武群臣母妻的封号。皇室女自大长公主至县主分为5等。内命妇是后妃之母,有郡、县君之分。外命妇是诸王及文武百官的母妻,自王妃至乡君共分6等。

职亦称职事。在唐代是“诸统领曹事,供命王命,上下相摄,以持庶绩”,是有职务所掌的官。宋代则于“庶官之外,别加职事,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议论,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不完全是有职务所掌的官,而成为推崇文职官员的一种制度。

上述勋赏职衔在阅读古籍时经常可见,如不加以分析就会虚实难辨。举例来说,作为《太子御览》领衔编纂的李昉,署名为“翰林学士承旨正奉大夫守工部尚书知制诰柱国陇西县开国伯食邑二百户赐金紫鱼袋臣李昉”。翰林学士承旨本为重要的官,因不常置,只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实际上是虚职。正奉大夫是文散宫正四品上阶,作为官服等次。守工部尚书是官名,作为食俸禄的等级。知制诰是内职差遣,属于实际职务。柱国是勋第二阶,陇西县开国伯是爵第十等,食邑二百户是虚封第十三等,金紫鱼袋是赐的第五等,均为荣誉衔。这样一分析,李防的实职虚衔就很清楚了。

宋的官是最复杂的。宋代的官职分官、职、差遣,宋史上说,“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官用于寄禄,相当于现在的行政级别,仅用于确定待遇,宋代官名和实差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关的,部分有实差的官又叫做职事官,用以区别寄禄官。职是指馆职(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等的职位),加上些虚衔如大学士,学士等,来表示高级文官的清贵地位。差遣才是真正的职权所在,一般都带有“判、权、知、直、监、提举、提点”等字,理论上算是临时性的职务。光有官名而没有差遣,就好比今天的处级科员一样,待遇上去了但毫无实权。

节度使、承宣使、防御使、团练使是官名,是单纯用来表示级别的虚衔。小苏学士的学士是个馆职。知府、通判、都监、安抚使则是差遣。到了神宗元丰年间,由于寄禄官和职事官混在一起、显得非常混乱,于是就将大部分寄禄官改成散官阶。元丰改制,共定了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到迪功郎共37阶,武散官、太尉到承信郎共52阶。比方说宋江当过的皇城使,既可用作寄禄官、又是职事官,元丰改制后,用于寄禄的官名就改称散官阶武功大夫了。水浒中的太尉、保义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都是武散官阶。除此之外,还有爵和勋。爵是给宗室贵族的,比如宋徽宗继位前的端王,就是爵的第一等——王爵。

1、实例1:《岳阳楼记》的作者范仲淹曾担任过的一个职位,“龙图阁直学士、户部郎中、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其中户部郎中是寄禄官,元丰改制后改为朝议大夫、正六品,不过范仲淹另带馆职——从三品的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其地位等同于从三品,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才是真正的差遣,经略安抚使节制一路军政大权,副使是其副手,延州知州掌管延州一州的军政大权。

2、实例2:岳武穆岳飞曾担任过的一个职务,“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县开国子”,节度使是个官名、从二品,宋代最高武职,制置使是南宋才设置的实差遣,相当于北宋的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或数州军政大权,也就是说湖北路的荆州、襄州、潭州三州均归岳飞节制,开国子是爵位的第11等。

3、如中书令是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但是拥有这一官称的人只意味着拥有宰相的资格和可以领取宰相的俸禄,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就是宰相了。只有皇帝差遣他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他才能算是实际的宰相。这种绕山绕水的干部制度,常常会使我们在碰到大宋帝国的官职称谓时,一头雾水,完全找不到北。比如,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判中书省事这个称谓,实际表示的是真正的宰相。但在字面上,它的意思是:尚书省副首长兼中书省副首长,然后代理中书省首长。用今天的官制比喻就是:教育部部长只是一个头衔,并不能实际过问教育部的事务,必须由商业部的副部长兼任教育部副部长,然后再代理教育部部长。这时,只有在这时,他才能算是真正的教育部部长了。

明清

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规定,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所以,总督又兼有监察地方之权。

古今部分官职对照

春秋战国楚国的官员名称: 

  1. 令尹:相当于中原国家的相国,宰相,丞相,总理,除国王以外,是最大的官。

  2. 左尹、右尹:令尹的副手。

  3. 莫敖:没有具体的职司,但莫敖可代表楚王,其位置摆在令尹和司马之后。  

  4. 司马:主管国家兵权,国防部长。

  5. 左司马、右司马:司马的副手。  

  6. 柱国:春秋时期楚国无此职位,战国方设立,相当于春秋时期的司马,主管军事。  

  7. 大师:楚国设大师时间不长,只有楚穆王时期设潘崇为大师。(注:不是太师,这里没打错字)

  8. 少师:太子老师。傅、太傅、

  9. 少傅:均是太子的辅导官员,相当于高级参谋。  

  10. 国老:国老属于虚设职位,一般都是令尹退休后尊为国老,虽无具体职位,但地位显赫。  

  11. 咸尹:掌管谏议的官员。

  12. 宫厩尹、中厩尹、监马尹:管理马匹的官员。

  13. 工正:掌管工程建设的首席官员。

  14. 郎尹:掌管行刑的首席官员。

  15. 环列之尹:负责王宫外围卫队的首席官员。

  16. 门尹:守卫王宫之门的首席官员。

  17. 郊尹:京城郊区的首席官员。

  18. 乐尹:负责宫廷乐队的首席官员。

  19. 卜尹、太卜:掌管卜事的一号长官。

  20. 玉尹:掌管治玉的首席官员。

  21. 廷理:掌管执法、刑狱的官员。  

  22. 左徒:战国中期设,可代表楚王处理内外事务,左徒可直接升到令尹,与楚王关系密切  

  23. 三闾大夫:掌管王室宗族,如屈原为三闾大夫,掌管王室宗族中屈、景、昭三姓。  

  24. 裨将军:将帅的副手。

  25. 左史:相当于高级参谋。

  26. 右领:领军之官,相当于军队中的中级指挥员。

  27. 典令:职位与柱国、令尹、司马同。

  28. 司徒:掌管各种劳役、兵役等。

  29. 司宫:太监首领。

  30. 阍、大阍:刖足后守门的官员,相当于门卫。

  31. 郎中:负责警卫国君的卫队长。

  32. 谒者:国君的传达员。

  33. 御士:这国君驾车的官员。

  34. 涓人:国君的侍从官。

  35. 中射:职能与涓人同。

  36. 泠人:乐官。

  37. 太官:掌管国君的膳食。

  38. 县尹:楚国在楚武王时期开始设县,是县的一号官员。  

  39. 将军、大将军、上将军:负责一军的将帅,非特定职位。

中国历代主要官职称谓:

  1. 宰相:我国封建社会主管政事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意为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长。  

  2. 丞相:官名。长期以来丞相常用作宰相的通称,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3. 司马:官名。西周时始设。春秋、战国时沿用,掌管军政和军赋。汉代司马为兵部尚书的别称。隋、唐以后,司马地位有所削减。

  4. 御史大夫:官名。秦朝时始设,其位相当于副丞相。  

  5. 侍郎:官名。汉武帝时始置的郎官,是常侍皇帝左右的近臣。  

  6. 郎中:官名。始设于秦,在宫闱中掌皇帝宿卫。自隋代,为各司的主官,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部员。

  7. :古代高级官员或爵位的称谓。  

  8. 三阊大夫:官名。战国时楚国的三阊大夫,以掌王族中势力最大的昭、屈、景三姓子弟的教育事。

  9. 将军:官名。春秋时,诸侯以卿统率军队,始有将军的称呼。后用于都督军事的武官。  

  10. 大将军:官名。战国时始置,汉代沿置,掌统征战,是将军最高称号。  

  11. 太师: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加官,仅示荣宠而无实职。太师还是辅导太子的官,称太子太师。  

  12. 太傅: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名同太师。西汉时把辅导太子的官称为太子太傅。

  13. 巡抚:官名。始置于明太祖朱元璋,职能同于中央官员巡抚地方的“钦差大臣”。  

  14. 总督:是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  

  15. 都督:汉末始设。三国时都督为率兵打仗的将帅,魏晋以后,都督成了驻地的刺史,成了辖区的军政总首长。  

  16. 提督:清朝官居要职。一种为提督学政,又称学政、学台,掌科举大权;一种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  

  17.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临时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钦差大臣。  

  18. 节度使:官名,武将统兵出战称总管,无事时镇守边地则称大都督。唐代,节度使权力不断增大,形成所谓“藩镇割据”。  

  19.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20.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21.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22.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  

  23.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24.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25.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26.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  

  27.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讳即是侍中。  

  28.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交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29.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 

  30.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

  31.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32.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33.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34.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3

  35.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36.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7.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38. 太尉:官名。秦时的太尉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汉初与丞相、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东汉又与司徒、司空并为三公。后代沿置,但一般为加官而无实权,至明代废。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39. 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40.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41.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42.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43.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44.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45.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46. 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47.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48.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49. 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50. 知县:地方行政长官,一县的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又称县令,“知县”。  

  51. 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52. 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53. 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54. 都事: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55. 给事中: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56. 经历: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57. 行人: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58. 典宝: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59. 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60. 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61. 检校:代理官职。秘书级。

  62. 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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